9月12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二审通过了《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条例规定,从200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网站主页面上公开经营主体信息、已取得相应许可或者备案的证明、服务规则和服务流程等相应信息。
淘宝、易趣不在此列
和众多自建网站的网商相比,在淘宝、易趣上开设店铺的网商是中国网商目前的重头部分。因为注册地点的原因,条例目前对淘宝、易趣并没有约束力,但是在将来,用户数量庞大的它们很可能也将会被纳入到工商部门的正常管理系统。
淘宝网公关经理卢维兴表示:“淘宝对于网商的身份甄别有着一套完整的认证体系,如果国家对淘宝的卖家也实行类似的政策,那淘宝一定会遵守。”
赞成者:对规范电子商务有好处
骆鹏是专业从事电话卡、游戏点卡销售的云网公司的经理,他用“劣币驱逐良币”这一经济学概念来描述目前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网络上假货横行,卖什么的都有,大到所谓的走私笔记本、小到打五折的电话卡、来路不明的超低价Q币。可是当你买了后,就会发现自己上当了,进而对电子商务也感到厌倦,说不定以后一说起电子商务就认为那是骗子干的事。这是对电子商务极大的伤害。”
面对即将在今年底实施的《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骆鹏表示:“网商办理营业执照是一件多赢的事,非常有必要向全国推广,因为有了营业执照后,不仅可以把网商纳入到了国家正常的工商管理系统内,国家也可以从中收税。”
面对网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条例即将推行,不少消费者和骆鹏持一样的态度,热衷在网上购物的张伟就说:“关键还是看以什么样的方法去维权,以什么样的手段去执行,有法可依是好事,有法必依才是保障。”
反对者:门槛过高,吓跑创业者
网商必须领取营业执照的政策推行必将会给电子商务设立一个门槛,对于未来有志于往电子商务创业的年轻人来说,这一条例似乎苛刻了些。
今年刚刚大学毕业的小鹏一直想建一家电子商务网站,因为在现实中,开一个店铺需要做很多准备,除了操心进货、销售之外,还需要考虑房租、水电以及办理各种证照,这些投资额度都是令小鹏这个刚刚走出校门的学生所不能承受的,“办营业执照需要提供注册资金、验资等一系列证明,自己根本无力承担。”小鹏说,如果真的要办营业执照,可能自己就会选择回家乡去办了,因为确实提供不了这些硬性条件。
互联网资深分析师吕伟钢表示,他感觉条例努力的方向是正确的,步骤稍微仓促了些,需要再进行一番通盘的考虑。他说,网商办理营业执照可以为国家增加税收,但是目前的现状是很多人在网上开店并不是为了赚钱,调剂生活也是大有人在,一下子就划一条硬杠杠,会打击一部分网络创业者的信心,对于中国的电子商务有不小的阻碍。
办执照是C2C征税的前兆?
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游云庭律师认为,开设网店要办理电子营业执照反映出两个问题:1、目前互联网开店的现象较普遍,政府想通过办理电子营业执照的“实名制”方式规范这些行为,有利于打假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这可能是政府准备对互联网上的C2C交易征税的前奏,如果网店电子营业执照推广效果良好,实名制工作完成后,则其信息很可能会与政府的税务系统对接。目前,政府已经可以掌控的网上交易元素为银行付款记录、物流记录,如果再加上网店实名制,征税便是轻而易举的工作了。
北京市工商局特种交易处专门负责规范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特殊渠道从事经营活动,陈建平副处长对此表示:如果把网商必须领取营业执照这一条写进地方立法,工商部门规范网络交易就有了更有力的执法依据,该项条款将直接推动政府规章的出台。(374402)
记者手记
在采访中,有业内人士告诉我,条例的出台说明国家也在摸索,在整治与发展中寻找一条适合中国互联网国情的道路。任何一部条例都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满意,它只能在一定范围内照顾到绝大部分人的利益,这是主流,所以它需要理性的思考和仔细的斟酌。此次条例的推行也有这方面的意思,先在北京试点,再向全国推广。
但愿条例不是一阵风,希望条例能做到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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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7期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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